巴基斯坦对进口钢材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已于2022年2月3日发出A.D.C第60/2021/NTC/CRC号通告,宣布对多种来自欧盟、韩国、台湾及越南的平板钢材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
巴基斯坦向受影响的台湾、欧盟、韩国及越南进口钢材分别征收6.18%、6.50%、13.24%及17.25%的反倾销税。用于制造出口产品的进口钢材可获豁免,包括用作制造汽车车身的马口铁底片和冷轧卷材或板材。
巴基斯坦已向铁、非合金钢、轧卷材或板材征收反倾销税,税率由6.18%至17.25%不等,视乎产地而定。受影响产品是归类到巴基斯坦海关关税税目编号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及7209.2890之下。这些产品通常用于生产汽车零件、子组件或车身内部零件;以及门、箱、管道、冷藏箱、洗衣机、喷雾器和烤箱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