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8月取消聚酯连续长纤维纱反倾销税
巴基斯坦宣布,自今年8月25日起,取消对中国及马来西亚进口的聚酯连续长纤维纱征收反倾销税。国家关税委员会在2022年4月21日发出的通告中表示,除非在8月25日前进行日落覆核,否则反倾销税措施将如期取消。本土聚酯连续长纤维纱生产商可于通告发出后45日内提出日落覆核申请。
目前,由中国及马来西亚生产或出口的聚酯连续长纤维纱,进口巴基斯坦时须缴付反倾销税,税率为纱线成本及价值的2.87%至6.82%不等。国家关税委员会自2017年8月25日起向该等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初期征收的税率较高,由3.25%至11.35%不等,其后调整至目前水平。
反倾销税覆盖的产品包括巴基斯坦海关关税税目编号PCT 5402.3300的拉伸变形纱、PCT 5402.4700的全拉伸变形纱及PCT 5402.6200的两层或三层多股纱(捻线纱)或捻索纱。着色聚酯连续长纤维纱自开征反倾销税时已获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