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业、运输业、航运业及院舍输入劳工计划
一、简介
香港特区实施「行业计划」、「特别计划」以处理特定行业输入劳工的申请,「行业计划」、「特别计划」分别包括:
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
航运业输入劳工计划 --- 航运业
运输业输入劳工计划 --- 公共小巴/客车行业
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
雇主如有意根据「行业计划」、「特别计划」输入劳工,须向先相关决策局/部门申请配额,在取得配额后,再安排拟聘用的劳工向入境处递交签证/进入许可申请。
上述输入劳工,不可携同受养人来港。
「行业计划」、「特别计划」涵盖的特定行业,相关决策局/部门/法定机构及审批配额的指定人员如下:
二、申请资格
1.雇主已获得批准输入劳工配额
2.申请人具备适合该职位的资历和经验
3.聘用条款与本地市场所提供的条款相若
4.申请人须直接受雇于《标准雇佣合约》订明的同一雇主、工作地点,职位、职务,不可受雇于其他公司或次承判商。
5.申请人及雇主没有不利于申请的不良记录
6.雇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
补充劳工优化计划
一、简介
「补充劳工计划」易名为「补充劳工优化计划」,是以处理属技术员级别或以下劳工的申请。此优化计划由2023年9月4日起接受申请。
雇主如有意根据此计划输入劳工,须先向劳工处补充劳工科申请原则性批准,在取得原则上批准后,再安排其准雇员向入境处递交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申请。
上述输入劳工,不可携同受养人来港。
此计划还包括「补充劳工计划」下列 26 个职位类别
二、申请资格
1. 雇主获得输入补充劳工的原则性批准
2.申请人具备适合该职位的资历及经验
3.聘用条款与本地市场所提供的条款相若
4.申请人将由僱主直接聘用及受僱于指定的职位,而并非以合约分判形式受僱于其他公司或次承判商
5.申请人及僱主没有不利于申请的不良记录
6.僱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
ID1001B_聘用输入劳工来港就业申请表(由雇主填写).pdf
ID1001A_输入劳工来港就业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