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我已移民外国并成为当地居民(如美国,只持有绿咭但未入籍),我在外国(如美国)所生的子女,有没有香港居留权
如该子女在外国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而其中国籍父母在当时已在外国(如美国)定居,不论是否入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的规定,该子女并不具有中国国籍。由于该子女并非中国公民,便不可以凭藉父母是享有香港居留权的中国公民而享有香港居留权。
补充资料
根据《入境条例》(第115章)附表1第2(c)段,中国公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如在该子女出生时,该中国籍父母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通常居住在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则该子女享有香港居留权。
然而,一名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通常居住在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其在外国所生的子女有没有香港居留权,要视乎该子女在出生时是否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于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一般情况下,拥有外国永久性居民资格(即在外国通常居住及不受当地任何逗留条件的限制),即被视为定居在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