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在香港申请中华民国(台湾)签证服务
外籍人士在香港申请中华民国(台湾)签证服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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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852)2525-8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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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案件收发时间)
外籍人士赴台湾签证 VISA FOR FOREIGNERS
收件时间:上午 9 时至中午 12 时
发件时间:下午 2 时至下午 5 时
处理时间:1 个工作日
( 如需面谈、文件查证或旅行证件及身分证明文件再确认时,作业时间依个案通知 )
(外籍人士签证费用)
※只收现金,暂不收受千元钞
单次入境停留签证:港币 400 元
多次入境停留签证:港币 800 元
单次入境居留签证:港币 530 元
(申请外国人签证注意事项及送件方式)
注意事项
1. 依据中华民国外国护照签证条例规定,签证申请案一经递交即不退费。
2. 申请人请诚实申报入境目的,签证申请事由应与入境目的相同,如果申请人于送件时未能备齐应备文件及目的证明文件,将影响签证案的核发或被拒件;本处认有必要查验之身分证件,个别申请案件于处理过程中如有增补相关证明之必要或文件不足者,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将以书面通知于期限内补缴相关文件,处理所需工作天数不受公布处理时间限制。
3. 曾为大陆地区人民者,请备妥离开大陆满4年之相关证明文件。
4. 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得视申请人身分、申请目的、所持外国护照之种类、效期等条件,核发不同种类、不同效期、不同停留期间之签证。基于国家主权之行使及国家利益之维护,本处拒发签证时,得不附理由。
5. 本说明以中华民国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公布之最新资料为准。
送件方式
可由本人或代理人递交申请案,代理人送件时请备妥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本及复印件(申请人请备妥文件,文件不足之申请案,将影响申请案之进行)
(网上填写签证申请表)
自本(2012)年4月9日起,外籍人士申请赴台湾签证必须透过网际网络填妥签证申请资料,并将申请表打印后,再持凭至本处申请签证。
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3步骤如下:
1. 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2. 打印填妥之申请表,并同相关文件至本处申办递交
3. 完成签证申请表在线填写程序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在在线确实填妥申请表。所有表列项目均需填写,否则签证申请件将不受理。
2. 本处不受理所有非在线填写之签证申请表。
(签证申请表填表指南)
签证申请表栏位包括有哪些必要填写项目?
回答:必须填写项目包括:
* 申请人的基本资料(国籍、旧有或其他国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婚姻状况、配偶姓名、职业、服务机关或就读学校、预计在台停留住址及电话号码、本国地址及电话号码、目前地址及电话号码)
* 申请人的护照资料(护照种类、护照号码、效期届满日、发照日期、发照地点)
* 拟申请何种签证
* 签证入境次数
* 申请馆处
* 访台行程(访台目的、是否曾获发过中华民国签证、抵台日期、预定离台日期)
* 在台关系人(关系人姓名、与申请人关系、电话号码)
* 申请人是否为外籍配偶(外籍配偶之教育程度、职业、有无介绍人、介绍人姓名、职业、地址、电话)
* 是否由其他人代填表
* 是否由代理人代送本申请表
问题:在签证申请表上可以分辨出哪些项目为必填栏位或非必填栏位吗?
回答:签证申请表栏位底色倘为深蓝色为必填栏位,倘为浅蓝色底色则为非必填栏位。
问题:如果于在线填写资料,临时有事离开计算机画面未能继续完成填表,要如何保留已填写之资料?
回答:可于画面下方按「暂存资料」(Save Draft)键将资料暂存,左上方将出现暂存编号,请记住此编号,将来再输入此编号继续填写。
问题:填写页面有无规定在一定时间内要完成,否则不能往下一步骤填写?
回答:一个页面之操作时间约为30分钟,倘填写一个页面超过30分钟,填写程序将自动中止,倘未「暂 存资料」,则须回首页重新填写。
问题:资料填写完成后,有无规定一定期限前向驻外馆处送件申请?
回答:上网填妥资料并按「送出」(submit)键后,30天内如果未到指定馆处送件,该笔资料将自动删除。
问题:如果在在线完成填写申请表且已将资料送出,并已产生申请案号,却发现内容输入错误,该如何处理?
回答:如果资料填毕并已按「送出」(Submit)键,该笔资料将无法再行更改。必须重新输入资料,另建立 一个新的申请案。倘资料尚未送出,可键入暂存编号再更改资料。
问题:申请表中有抵达日期及离华日期,倘未能精确掌握日期,该如何填写?
回答:抵达日期及离华日期倘未能明确,仍请填写预订之抵离日期即可。
问题:申请人倘不谙计算机,可否请人代填?
回答:申请表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填写,惟打印出申请表须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
问题:如果申请人无打印机装置,上网填写好资料将后如何打印签证申请表?
回答:如果申请人手边无打印机,上网填妥申请表资料后,按「送出」(Submit)键后将出现申请案号,请将本申请案号记住。申请人仍须设法至有连接打印机之上网计算机将本案号及姓名输入,以打印签证申请表。
问题:如果申请人有名无姓或有姓无名,栏位该如何填写?
回答:如果申请人有名无姓,则姓氏栏位请留空白,如果为有姓无名者,则名字栏位请留空白,留空白之栏位,请勿填写任何文字(如None等),惟两栏中至少须填写一栏才可继续填写。
问题:打印功能状况正常时,签证申请资料已填妥并有申请案号,但是打印不出来签证申请表,该如何处理?
回答:请检查计算机是否已安装Acrobat Reader 软件8.0以上版本或读取PDF档案格式相关软件。
问题:在登打资料时,为何日期栏位之日历元件无法点选?有时Delete键无法使用?
回答:网页之操作会因使用者浏览器版本及作业系统程序版本不同而有功能执行差异,如果日期栏位之日 历元件无法点选,可直接以手动输入,格式为公历(YYYY/MM/DD);倘在登打资料时Delete键无法使用,请使用Backspace键代替。
问题:DOMESTIC ID No.及DOMESTIC KTP NO.中文意思为何?
回答:外籍申请人士的母国身份证号码。
(申请签证应备文件)
* 护照:效期须至少有6个月以上且须有空白页
* 须至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网页,填妥及送出(submit)签证申请资料,并自行打印签证申请表2页(请参考样张),且由申请人亲自签名后,再持凭至本处申请签证【30天内如果未到指定馆处送件,该笔资料将自动删除】
* 照片:6个月内之(2″x 2″) 彩色照片2张(1张自行黏贴于申请表上;另一张则浮贴),白色背景
* 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者,请检附复印件;倘无则免附。
* 目的证明文件:除提供上述文件外并请依签证申请目的提交充分证明文件(本处受理申请后,得视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旅行计划(班机订位纪录)、财力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来华目的证明、关系人详细资料或其他审核所需之证明文件及面谈)
台湾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678&ctNode=741&mp=1
4、曾经在大陆地区的人士,如果持其他国家的护照申请来台签证,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暨其施行细则规定,大陆地区人民如果旅居国外4年以上,并且已经合法取得居住国的国籍,得持该外国护照申请来台签证。(仅限正式护照,持非护照之旅行文件如「旅行证」,则非我国签证之核发对象)